藤县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藤县位于广西东南部,东连苍梧县,南毗容县、岑溪市,西靠平南县,北接昭平县、蒙山县北回归线从县城附近穿过属南亚热带季风区,全年夏长冬短,阳光充足,热量丰富,雨量充足,具有发展亚热带名优特产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。全县19个乡镇,总人口91.61万,总面积3945.62平方公里。藤县人杰地灵,是明代崇祯年间兵部尚书袁崇焕,太平天国忠王李秀成、英王陈玉成、侍王李世贤的故里,是琼崖纵队副司令员李振亚的故乡,也是西江流域广大群众敬仰的龙母的故乡,同时饮誉全国及东南亚、获“世界狮王”称号农民狮队就出自藤县美丽禤州岛上。藤县自然资源丰富,已探明的矿藏有钛铁12黄金、重晶石12花岗岩、铅锌12硅等18种。